教学指导委员会

       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学校学术委员会领导下的非常设专家工作机构,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负有重要的咨询职责。应根据社会发展需要,对学校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,对人才培养模式、教学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教育教学改革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;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、办学效益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其具体职责如下:

        (一)审议和论证学校办学定位和中长期教学发展规划,对学校教学工作建设与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,向校长办公会提出决策议案和具体实施建议。

        (二)根据需要及时提出制(修)订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、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及原则要求,负责学校培养方案的审定并监督其实施。

        (三)审议、指导学校的课程建设规划,并负责各级各类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、优质课程等的评选与推荐工作。

        (四)对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建设负有调研、咨询、指导职责。

        (五)对学校教学研究与改革负有指导职责

        (六)指导学校的实践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

        (七)指导建立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,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进行专项研讨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。

        (八)参与认定有关教学责任事故、教学工作考核及教学评优、评估中的争议或复议申请。

        (九)审议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教学指导工作组的工作计划,指导其开展工作,审议优秀教学团队等质量工程建设工作。

        (十)接受校长委托,审议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重大事项,开展专项调研。